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7月16日执事会祷告会灵修整理

7月16日执事会祷告会灵修整理


以前摩西五经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这样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前20章--好玩有趣的故事;出埃及记后20章、利未记--枯燥无味的律法;民数记--数人名;申命记--又来一次律法。今年当我重新用比较慢的速度重读摩西五经的时候,我发现,以前无味的内容如出埃及记讲做约柜、帐幕的方法、尺寸,到写给利未人的献祭要注意的事项都变得有意思起来,民数记更加不是单单在数人数记人名--这只出现在民数记一前一后两处,中间有派探子、巴兰的祷告等等有趣而且让我有很多思考的内容,上一次我分享了巴兰这个对于神畏多于敬的外邦术士。这一次让我有一些思考的经文是从申命记十四章21节开始: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我想起当年张磊、Vicky三个月在以色列的经历:他们住在一个传统犹太家庭的地下室,吃肉要极为小心,因为房东太太会发动突然检查,看一下这两个外邦人有没有带不洁净的食物到他们圣洁的家中。犹太当地的确有遵照旧约的吩咐,有价格高昂的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利未人(?)屠宰的洁净的肉,还有专门卖给住在当地的外邦人食用的不洁净的肉(没有受过专门屠宰训练、血没有放干净、带残疾etc)。



我思考的出发点在于,这条神借摩西所颁布的律法,为什么看起来和“爱人如己”的诫命相悖呢?中国古语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什么神允许、甚至指示以色列人可以把那些不洁净的肉卖给寄居的人呢?我尽量克制了自己马上到网上查找相关解释的冲动,先安静了一阵,自己思考一个解释。



我们很容易会发现两点:一、外邦人或者非以色列人是不需要或者不认识神所颁布的律法,所以他们也没有遵守的必要,所以就算他们吃这些“不洁净”的肉也没有问题;二、这一句经文的重点,也使很多前前后后所颁布的律法的重点,是要以色列人时刻记住:“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所以遵行这一点,时刻思考而且记在心中,才是律法的真意所在,其它指示相对来说都是一些行为准则。与其因为某些原因让以色列人在不知不觉中因为吃肉的关系而得罪神,还不如制定一些律例、典章来指示他们该当如何去行。可惜犹太人从古到今,都以如何完成律法的字句为重,而比较少考究律法背后的意义。这也反映在今天某些基督徒当中。






回到我之前的问题,我用“两害取其轻”的原则来解释。到了新约哥林多前书八章八节告诉我们,事物的事情,很多都是吃了没有益处,不吃也没有害处的,但是有时候为了别人的信心的缘故,我宁愿放弃自己一时的食欲而放弃食用,实际上不过没有绊倒别人,自己吃和不吃都是无关重要的。耶稣说摩西制定休妻的律法也是因为人的心硬而定的,实际上人是要和妻子联合为一体荣耀神的。这一些从“两害取其轻”的基本原则出发,体谅人的软弱、心硬而定下的律例,是为了人的好处,让人在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时候不要得罪神而定下来的(后来翻查少量申命记解经也还没有发现有其它解释或者根本没有提这个问题)。



由此出发,我不得不重新看一下申命记的背景以及写作目的。写作时间(不算后人补完的一些内容)是在进入迦南应许之地前摩西重申神的诫命而写的。关于应许之地的描写,迦南地不像埃及地,“你在那里撒种,用脚浇灌,像浇灌菜园一样”,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神所亲手预备、看顾之地(《申》十一章8-12)。



神把应许之地给以色列,也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好,乃是因为当地人的恶,还有神所应许以色列祖先的承诺,更重要的,以色列人本来是硬着颈项的民(《申》九章4-6)。



在离开行走了四十年的旷野,进入流奶与蜜的迦南应许之地,神提醒以色列人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觉得自己很优越,有什么了不起,一切乃是神的怜悯。所以摩西重申诫命:“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得福。”(《申》十二章28)



星期三晚上我和一位弟兄有聊到关于信主后所经历“旷野期”、“蜜月期”的说法。从一般人(包括我)看来,他信主受洗之后的确没有非常顺利的外在境遇,先是感情出问题,再是学业遇到瓶颈。可是最后我们都有这样一个共识,我们一般人所看到所设想的“蜜月期”都是非常有限和理想化的。我们信而受洗并没有保证我们可以一帆风顺,所谓“蜜月”,真正应该被理解为和神的关系突飞猛进的时期。而正正是这些时候,我们外在的条件都并不一定是最好最顺利的,相反由于外在条件的不顺利,我们才了解人的有限,知道我们要靠着神走过艰辛,享受和主亲近的美好时光。这才是真正意义的“蜜月期”。



以色列因为对神没有信心而进入四十年的“旷野期”,但是没有保证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之后就可以对神有信心而且紧紧跟神的脚踪行,所以神在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前,还借摩西重申一次诫命。事实上,我们知道他们不久就又转离神拜偶像,过了反反复复三百年的士师时代。



回过头来,不管我们是在“蜜月期”也好,“旷野期”也好,“应许期”也好,我们唯一不能缺的,就是和神的个人关系,圣经一再强调,如诗篇一篇所说:“唯有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家 Family

五月初,新加坡那邊出了一則很特別的廣告,在電視上播出後,引起極大的爭議,各位可以點上面參考一下。

這則廣告是由新加坡國家級的「社區發展部」所拍攝(Ministr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Youth and Sports )它是一則“支持婚姻”(pro-marriage )的廣告 ,據說兩年前新加坡曾有一場市調,顯示許多適婚的新加坡年輕人仍在待婚中,因為找不到完美對象。

這則「促婚影片」只有3分鐘又2秒:主角是一位印度裔太太,悼念著她剛死去的華裔老公。

她的悼詞和大家預期不同,她竟然當著全體親友描述著她老公在床上如何的「打鼾」和「放屁」,還當場模仿這些聲音!如果老公還活著,应該會窘得想找一個洞鑽吧。這部影片的開始,司儀說:「李太太(即那位寡婦),妳應該有些話想說。」這位太太上台了,全場靜默。

“今天,我不是要來讚美的,我不會說他有多好,因為很多人都已經說了。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可能讓大家比較不自在的事。”她說:「我想先從他在床上的表現說起。」台下觀眾眼神都是問號,看著她繼續說:「你們都有碰過,早上啟動汽車引擎啟不動的狀況嗎?」當場她學了發動引擎的聲音,但聽起來根本就是打鼾聲。這位寡婦學得嘴巴都歪了一邊了,這樣鼾了兩趟,然後幽幽的說:「well,大衛(她的老公)的打鼾,完全像是這樣。」

大家開始笑了,鏡頭轉到她的女兒,表情顯然有點怪,大概是不解為何媽媽要說這件事?有些老夫妻也一邊笑一邊微皺眉頭,這場合好像說這種事不太對吧?

“但,打鼾只是開始,” 寡婦繼續說:「他,也會……放屁!」,好像好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呢。「有些晚上,他放屁放得太大聲,還會被自己驚醒!」全場更是會意的笑了,她說:「大衛會驚慌的問,那……那是什麼聲音?」

“這時候我會說,親愛的,是隔壁的老狗在放屁啦,放心繼續睡吧!” 鏡頭轉到好幾個太太笑得摀嘴,坐在旁邊的老公面露尷尬。

台上的寡婦,此時語氣一轉:「你會覺得,這很好笑是嗎?」她緩緩的說,「不過,當大衛真的病得很重時,這些聲音至少讓我知道,我的大衛『仍然活著』。」她轉頭望向大衛的遺照,哽咽了:「現在……我終於再也無法在睡前聽到這些聲音……。」全場有如冰凝。

「到生命的最後,」鏡頭轉向這位寡婦孤單的身驅,看到她緩緩的說:「總是這些小小的事情,讓我們永遠記得。」(In the end, it's these small things that you remember.)

「是這些小小的不完美』,一起組成生命的『完美』。」(It's these little imperfections that make them perfect for you.)

鏡頭轉向她的兒子和女兒,兒子大約高中年紀,女兒是初中年紀,他們看著台上的母親,專心聽著媽媽說話。“所以我想告訴我的子女,有一天,你也能找到你們生命中的伴侶,他們會像你爸爸在我眼中一樣『不完美得很美』。”(So,to my beautiful children:One day, you too find yourself life partners, who are as BEAUTIFULLY IMPERFECT as your father was to me.)

她講完後,彷彿如釋重負,回到一個仍要照顧小孩的媽媽,收起悲傷,堅強起來,擁抱她的小孩。觀禮的全都沒有痛哭失聲,竟都看著前方,那是一種吃驚,這些文字的重量竟然這麼重的飄在空中、壓在心裡。這三分鐘的片也旋及走到尾聲,最後,這則廣告的結束詞是--「Family 」;中文版,則是一個--「家」字。

這則極震撼的廣告片,是由一位來自馬來西亞女導演Yasmin Ahmad 所拍攝。在新加坡引發了很大的爭議。沒人是完美的,所謂的真正的愛情就是接受你伴侶的不完美。在喪禮上,女主角講了一段話,明明是在講一則很平常的事,卻經過了音樂與台詞與鏡頭的鋪陳,導引出一連串看不見的「弦外之音」,最後它給了一個字--「Family」作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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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日星期五

狼還是選獅子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

上帝還給羊群找了兩種天敵,一種是獅子,一種是狼。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任它隨意咬你們。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
時更換。」

這道題的問題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選狼還是選獅子?很容易做出選擇吧?
好吧!記住你的選擇,接著往下看。


南邊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於是,它們就要了一隻狼。

北邊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於是,它們就要了兩頭獅子。

狼進了南邊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

北邊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

這樣羊群 就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羊群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飢餓難耐,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

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草都快吃不成了。南邊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天敵,又嘲笑北邊的羊群沒有眼光。北邊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換天敵,改要一隻狼。

上帝說:“天敵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必須世代相隨,你們唯一的權利是在兩頭獅子中選擇。”北邊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可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哪一頭都比南邊羊群悲慘得多,它們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精瘦。

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
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 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

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

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

原先肥壯的那頭獅子,已餓得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 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點,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北邊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邊羊的處境卻越來越悲慘了,那隻狼因為沒有競爭對手,羊群又無法更換它,它就胡作非為,
每天都要咬死幾E5隻羊,這隻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的血,還不准羊叫,那隻叫就立刻咬死那隻。

南邊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歎:「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要兩頭獅子。」

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據我多次親自嘗試的經驗,
如果問歐美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選獅子,
但是如果拿來問我們自己華人,大多數人都會選狼(包括我自己)。
領悟到了嗎?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